近期,民航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貨運航線航班管理政策的通知》,對著力提升國內和國際航空物流運力發揮出明顯的促進作用。民航局運輸司二級巡視員靳軍號介紹具體政策措施如下:
一、放寬北京“一市兩場”貨運航線運營安排。
2018年民航局發布了《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轉場投運及“一市兩場”航班時刻資源配置方案》,要求除中國郵政航空可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和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同時運行外,其他航空公司只能在兩場中任選其一。結合大興機場的實際投運情況,經綜合評估北京兩場的保障能力和當前貨運物流發展需要,《通知》中明確放開了北京兩場的貨運航線運營限制,此后各航司均可同時在北京兩場運營貨運航線。
二、簡化國內貨運航線經營許可的頒發程序。
《通知》明確,今后將不再對單一的具體國內貨運航線實施經營許可,而是將國內貨運航線許可證合并,對航空公司來講,意味著只須申請一次許可,獲準后即可運營所有國內貨運航線。
三、簡化國際貨運航線經營許可的頒發程序。
在符合雙邊協定的基礎上,民航局針對涉及不限貨運指定承運人數量和運力額度的國家、地區和境外航點的國際貨運航線實行清單制管理,制定并及時更新航線目錄(目前包含至美國等26個國家、地區的航線)。航空公司僅須申請一次許可,獲準后即可運營目錄內所有的國際貨運航線。
四、實施負面清單管理,簡化航班計劃審核程序。
《通知》針對日常工作中少部分因安全、空防、航班正常等原因被采取限制措施的航線航班,明確要整合建立“貨運航線航班限制清單”,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對于所有不在“限制清單”范圍內的貨運航線航班,航空公司均可在國內航班執行3日前、國際航班執行1日前,將航班計劃錄入“中國民航航線航班管理系統”,航班計劃數據將通過系統互聯,自動共享至運行監控中心“民用航空預先飛行計劃管理系統”,從而大幅度提升審核效率。
五、對貨郵航班時刻與客運航班時刻實施差異化的管理。
《通知》明確,通過對貨郵航班時刻實施差異化的管理措施,更好地滿足貨郵運輸發展需要。具體包括全國機場零時至六時之間新增的貨郵飛行時刻,增量另計,不計入控總量范圍;航班時刻主協調和輔協調機場,晚22時至次日8時,遵照客貨同等對待的原則協調配置貨郵飛行航班時刻;非時刻協調機場以及航空貨郵樞紐集散的時刻協調機場,全天24小時,遵照客貨同等對待的原則協調配置貨郵飛行航班時刻。同時,民航局將嚴格執行時刻執行率的考核,確保航班時刻得到有效使用。
六、提升航線航班監管信息化水平。
《通知》明確關于貨運航線航班的相關信息可通過“中國民航航線航班管理系統”和“民用航空預先飛行計劃管理系統”獲取,在簡化貨運航線經審批手續的同時,繼續保障民航各級行業管理部門對貨運航線航班實施精準監管。
《通知》發布后,運輸司第一時間向各航空公司和各地區管理局進行了政策解讀,并分別下發了《關于簡化國內貨運航線航班許可程序的通知》和《關于簡化國際貨運航線許可審批的通知》,明確了具體流程和工作要求。目前我們正抓緊為各航空公司換發貨運航線經營許可,落實各項便利化政策。